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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我心中的梦”摄影作品征集评选通知
2014-06-03 09:42:23        来源:
摘要:中国梦•我心中的梦摄影作品征集评选通知中国梦是当代中国最具凝聚力、感召力,最具广泛性、包容性的奋斗目标,反映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共

“中国梦•我心中的梦”摄影作品征集评选通知

    中国梦是当代中国最具凝聚力、感召力,最具广泛性、包容性的奋斗目标,反映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向往。开展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旨在通过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将江苏人民在“两个率先”征途中寻梦的情怀、追梦的奋斗充分表达出来,以便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从而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合力。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等单位《关于开展“中国梦. 我心中的梦”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苏宣通【2014】6号)精神,将举办“中国梦.我心中的梦”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   办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要求
 

    作品紧扣“中国梦.我心中的梦”这一主题,限于在江苏境内创作,风格与体裁、题材不限。一要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积极向上,讴歌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二要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多表现发生在身边的凡人小事,构思巧妙、以小见大,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三要注重观赏性: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人、见物、见精神,避免概念化、说教式,力求符合大众的审美习惯。

 

    三、活动时间

    2014年3月18日开始征稿;2014年6月28日截止,6月29日组织评选。

 

    四、作品征集

    由省摄影家协会发出征稿通知,以各市摄影家协会和各团体会员单位为重点和核心,组织创作,广泛征稿。同时省摄影家协会将统一安排并组织摄影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摄影创作。另外通过摄影家协会网站和各有关新闻机构进行宣传发动,借组织之力,通过强有力的组织发动将活动信息向更大范围发布。向本省重点摄影作者发出邀请函,确保活动有广泛的参与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参赛作品一律为彩色照片,规格为8-10英寸,组照(每组)6-8幅,用透明胶带连接即可,切勿装裱;

    2、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获奖作品调电子版统一制作;

    3、参展作品若涉及肖像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稿方式:以各市摄协为单位,集中报送至省摄影家协会,作者也可直接投稿,但作品不得重复报送;

    5、请在参赛作品背面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作者单位和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6、投稿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摄影家协会,邮编:210019,联系人:戴燕梅、邢显明,电话:025-83572055,邮寄信封上注明“中国梦.我心中的梦”摄影大赛征稿字样。

    四、奖项设置

 

    金奖:6名、各奖3000元;  银奖:12名、各奖2000元;铜奖:20名、各奖500元;佳作奖:30名,各奖300元;设优秀组织奖6名,各奖2000元,获奖单位和作者均颁发证书。聘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来稿摄影作品进行公开、公正、高标准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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